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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东县教育局文件
桂教通〔2009〕31号 桂东县教育局 关于举行普通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的通知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九年制学校,县直学校: 为综合检测新课程改革实施情况,探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途径和方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郴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郴教通〔2008〕21号)、《关于做好2009年上学期期末教学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郴教科字〔2009〕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的具体实际,决定对全县普通中小学部分学科进行教学质量监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方式、科目、范围、时量及分值 (一)监测方式:闭卷笔试 (二)监测科目、范围 一至六年级的语文、数学和五年级英语 七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生物、政治、历史、地理 八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历史 高一: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其中五年级语文、数学和英语、七年级的七科、八年级的六科和高一的九科为郴州市统一组织的教学质量监测科目,具体的考试要求已经在郴州教科网(www.hnczedu.com)“考试动态”栏上公布了“考试说明”,请各单位及时下载并传达到科任教师。小学一、二、三、四、六年级的语文、数学为全县统一组织的教学质量监测,除六年级语文、数学为综合试卷外,其余学科均考本学期的教学内容。五、七、八、高一年级英语和七、八年级语文均考查听力。 (三)监测时量、分值 一、二年级语文、数学和五年级英语考试时间为60分钟;五、六年级语文,七、八年级语文、数学,高一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其他各年级各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各学科分值均为100分。 (四)全县统一抽考的科目 小学:各中心校、九年制学校六年级语文、数学; 初中:七年级数学,八年级英语。 二、监测时间及科目安排 一至四年级
五、六年级
七年级
八年级
高一年级
其它科目的考试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教学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监测工作方案,严密组织此次教学质量监测,确保本次教学质量监测的有效性和对学校教学质量评价的准确性。要对学生进行以诚实守信为荣的教育,严肃考纪考风。要严格监测纪律,遵守监测秩序,监测时间不许提前或推后,监测科目不得调动。县教育局将安排驻点巡视员(名单另定)和流动巡视组检查督促教学质量监测工作。所有考务人员和驻点巡视员必须参加考试前一天由考点组织的考务培训工作会议。 (二)严密组织考试。县教育局将统一抽调初中教师担任六年级的主监考,学校另外安排一位非本年级任课教师任助考;一至四年级由中心小学(九年制学校)统一安排一位非本年级的任课教师监考,五年级安排二位非本年级的任课教师监考;七、八年级和高一由中学(九年制学校)安排二位非本班级任课教师监考。所有考室要求做到单人、单行、单桌,其中五、六、七、八年级和高一年级全部实行标准化考室,每个考室安排30个学生,尾数考室不超过40个学生。县一中、二中的高一年级必须按《关于做好2009年上学期期末教学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郴教科字〔2009〕24号)文件的规定编排考室和学生座位。全县统一抽考的年级的所有科目均按照县教育局统一编排的考室(八年级按生物、地理毕业会考编排的考室不变)组织考试。 各考点要准备好草稿纸、小刀、订书机、浆糊、录音机等考务用品。全县统一抽考的科目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阅卷、登分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其余的年级和科目的组考、评卷和成绩统计分析由各中学、中心小学或九年制学校统一安排。评卷要求实行集体评卷,流水作业。评卷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各学科试卷保存好,待县教研室抽查(市教科院将对本次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情况进行抽查,每个县(市、区)各个年级、每个学科抽查三个班,其中城区学校一个班,农村学校抽两个班)。 (三)加强保密。各校要指派工作责任心强的两名保密员负责试卷的运送、保管和收发,切实加强监测试卷的保密工作。对丢失试卷和泄密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 (四)做好统计分析。评卷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进行质量分析,并写好试卷分析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并将《桂东县2009年上期教学质量监测成绩统计表》(用电子邮件发至各学校,各学校不得擅自改动表式)如实填写好后发电子邮件至gdxjys4@163.com。成绩统计表和试卷分析报告必须在放暑假前交县教研室。 (五)不准公开学生成绩。学生的考试成绩只作为学校掌握教育教学情况和促进教学管理的依据,学校和教师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按考试结果公开排队。 (六)严格收费纪律。本次教学质量监测的成本费由各学校从公用经费中开支,全市统一组织的教学质量监测按市教育局规定的标准(即五年级每科0.7元(三科共2.1元),七年级七科共7元,八年级六科共6元,高中一年级每生10元上交。全县统一组织的教学质量监测按每科0.5元的标准上交。请各单位于领卷前将试卷成本费交教育印刷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借本次监测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违者将严肃查处。 (七)领卷时间及地点:小学6月25日上午、初中6月26日上午在教育局二楼保密室领取。(保密员:黄慧敏、罗美琴)。考试结束后,巡视员将抽考科目的试卷交回县教育局保密室检查验收。 (八)暑假期间,各校要按照桂东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桂东县义务教育阶段素质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的通知》(桂教通〔2005〕57号)文件的要求对非毕业会考和全县抽考科目的教师进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并把评价结果于下学期开学前报县教研室。 附件:1、桂东县2009年上期六年级教学质量监测安排表 2、桂东县2009年上期七、八年级教学质量监测安排表
二○○九年六月 日
附件1: 桂东县2009年上期六年级教学质量监测安排表
注:除主监考外,每个考室由学校另外安排一名助理监考员。
附件2: 桂东县2009年上期七、八年级教学质量监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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